为贯彻落实国家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和《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要求,推动经开区营商环境优化,打造国际、国内双一流营商环境,特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
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落实总书记对天津工作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。围绕“实业为本、创新为王、开放包容、生态宜居”总要求,把握“新泰达”新定位、新使命,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根据国家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要求,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、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,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,不断激发企业发展力、扩大区域影响力,加快打造更有吸引力、更具竞争力的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,为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(二)基本原则
1.坚持企业至上
持续深入贯彻“投资者是帝王、项目是生命线”“为投资者提供便利,让投资者赢得利润”的服务理念,切实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,将企业满意度作为衡量区域营商环境水平的唯一标尺。深入转变政府职能,变“有什么给什么”为“要什么给什么”,全面打造政府服务供给侧改革新样板。
2.坚持系统集成
将营商环境优化作为区域投资兴业的一号工程,提高政治站位,集成化、系统化、协同化推动各项工作。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、投资吸引力和监管与服务,构建政府、企业、社会三位一体的多元化制度体系。凝心聚力,形成全区上下共同谋划营商环境、共同建设营商环境、共同管理营商环境、共同享受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,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扎实有效,协同推进,善作善成。
3.坚持守正创新
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,勇于开展刀刃向内的改革,在思想上、行动上积极创新,大胆突破,狠抓落实。建立完善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,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改革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,对“探索性失误”持宽容态度,实行尽职免责,激发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,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、完善法治保障,对标国际先进水平,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良好环境。
4.坚持问题导向
抓住影响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和突出矛盾,从办事方便、法治良好、成本竞争力强、生态宜居四个维度,聚焦各类难点、痛点、堵点问题,以解决企业问题为目的,形成“亲商、利商、留商、暖商、敬商、懂商、悦商”的浓厚氛围。积极打造“亲清”的新型政商关系,擦亮区域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,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供有效支撑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构建规范、高效、便捷、有温度的政务环境
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、智能化、便利化,转思路、转作风、提效能,打造全国领先的政务环境。协调推进、精简、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事项、流程,规范行政审批行为;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,深入开展增值服务改革;创新“场景式”审批模式,提供“专家+管家”式政务服务;推动“互联网+政务”服务改革,为企业提供高效、便捷的政务服务。
(二)构建开放、平等、诚信、低成本的市场环境
坚决维护市场主体权益,破除一切不平等体制机制障碍,支持帮助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。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,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,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在准入和使用生产要素方面一视同仁;加强政务诚信建设,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,杜绝“新官不理旧账”等问题;支持扩大开放,鼓励企业融入京津冀协同和“一带一路”重大战略建设;推动跨境贸易改革,降低进出口、物流、场地、能源成本;着重优化投融资服务,支持企业发展。
(三)构建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可预期的法治环境
全面推进依法治区,依法履行法定职责,打造不分所有制、不分内外资、不分大中小、一视同仁、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。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、商会意见,制定和规范各类涉市场主体规范性文件;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实施综合监管制度改革,进一步规范各类事项审批和监管自由裁量权;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;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,依法有效解决各类纠纷,让企业从法治建设中增强获得感。
(四)构建宜居、文明、包容、有活力的人文环境
全面落实推进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要求,推动先进产业与核心城市融合发展,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。鼓励海外留学人才入区创业就业,依托政策工程加速引育人才,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优秀企业家和高层次领军人才;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提高企业素质和文明程度;推动区域教育、医疗、养老、文化、艺术等领域发展,鼓励和支持开展各类国际交流合作,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;坚持绿色发展理念,倡导绿色生活方式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城市;高标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,努力提升城市形象,积极推动全国文明城区建设,不断提升泰达的文化品质和生活品质。
(五)构建创新、集聚、活跃、国际化的产业环境
落实天津市建设要求及滨海新区发展要求,锚定四大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,强基固本、巩固优势。完善各产业配套体系,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,全力聚集产业要素;优化产业结构,引导区域经济结构向国际先进水平转变,提高应对国际投资变化趋势和承接地区产业转移能力,促进产业转型升级;完善产业生态,纵向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和供应链,横向打造产业集群,促进各产业集群间的互联互通;完善产业服务,进一步优化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,营造“亲清”氛围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提高政治站位
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事关高质量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,作为经开区投资兴业的“一号工程”抓紧、抓细、抓实。强化责任意识,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、必要性和紧迫性,注重整体性和协同性,加强组织实施,建立经开区营商环境领导小组,领导和统筹整体工作。
(二)强化制度保障
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、投资吸引力和监管与服务,形成调查监测、问题汇总、推进解决相关机制,建立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以及问题处理、创新试错、涉企服务、考核监督等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,以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(三)提升工作标准
对照世行新评估体系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天津市营商环境指标监测体系,对标国际最先进水平,进一步制定经开区营商环境改革任务举措,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,明确工作计划、时间节点和责任人,动态监测指标,切实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出台专项工作举措,保障各项工作高质量落实。
(四)强化督办考核
对营商环境优化实效实施社会监督,收集各类营商环境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,推动共性问题制度化解决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,强化考核问责,针对存在的问题,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。对重点领域、重点部门、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,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。对发现的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和腐败问题,要严肃查处问责,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。
(五)注重宣传引导
加大对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,积极宣传相关政策、安排部署、工作亮点以及改革成效。深挖改革成果,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,开展系列宣传培训,树立“人人都是营商环境,个个争当服务标兵”的理念,对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,对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。
来源:招商网络
附件:
附件: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(2024年—2026年)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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